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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信息
标题: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
发布时间:2008-10-04
来源:网络

第一,不要让档案成为“死档”。
要知道自己的档案保管在什么地方,其中特别要注意是委托人才服务机构保管的,必须保存好档案保管的证明,及时缴纳费用,不要让自己的档案成为“死档”。
 
第二,处分材料入档须经本人认定。
根据《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规定》,档案中“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的规定,单位放入档案的材料,特别是对劳动者处理、处分的材料要求经本人签字认定。
 
第三,劳动关系解除及时转移档案。
根据国家有关档案转移的规定,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将该员工的档案转移到所在的街道、新的工作单位。因此当我们结束了前一个工作时,应当关心自己的档案是否及时转移到位,防止在调换工作中档案的丢失。
 
第四,档案材料与事实不符,可要求单位认定并修改。
如果发现单位在自己档案里塞进“黑货”侵犯了自己的就业等合法权利时,必须注重搜集足够的证据,并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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