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近年来采取政策细化,分类配套,刚性制度,柔性操作的办法,以人为本,有序深化人事体制改革,各方反映称好。
区别对待分类改革
宁波市现有事业单位3980余家,人数10万余人。市人事局经分析调研后对于这些事业单位作了量化细分,从经费来源看,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其中全额拨款的机构占了六成,大部分属教育、文化和农林水利等部门;从单位性质区分,大体分为四类:一是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如城管局的城管执法支队、劳动保障局的劳动监察支队等,这些单位虽然属于事业性质,但是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二是中小学校、公办医院、福利院等社会公益性机构。这些机构数量多、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目前全市90%以上的公益性单位已建立全员聘用制度,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报酬相分离,落实了事业单位分配自主权,成效较明显。另外两类即中介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正在探索更为彻底的改革新途径。市人事局负责人介绍,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面,宁波市到目前为止已完成转企、改制307家,转企、改制职工7600余人。
政策精确有弹性
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宁波市于2年前推出了《关于市属生产经营服务型事业单位改制的意见》。此项文件的出台,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和众多相关专家的高度评价。
宁波市人事局办公室郑坤法说,这个文件有几个“亮点”:一是制度设计非常精细周密。根据宁波人平均寿命为74.2岁这一实际,将提取劳动保障、医疗等费用的界限定为以75岁为限,由政府提供终身保障,解除了本人的后顾之忧;二是富有人性化,改制单位除现有职工外,对于已离退休的、生病伤残、老职工遗属和原计划外长期临时工等人员,也均有各种保护与补偿办法;三是将改制与转企结合起来,通过兼并、重组、合资等多种形式,一步到位,成为规范化现代企业;四是参加改制的事业单位均由政府托底,即在按规定提取剥离各种费用之后,有盈余的由政府收回现金,如果出现亏损,不管亏多少,均按零资产转让,亏损部分由政府承担。五是在政策匹配套上,出台了税收优惠、资产、工会、工作纪律等14个相关配套政策。
宁波市关于事业单位改制还有一条重要精神,就是坚持扎实稳妥的原则,采取成熟一家改制一家的办法,不强制实施,不搞一刀切。在26号文件出台后,宁波市已有市二轻工业研究设计院、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建筑设计院等15家市属事业单位被批准改制。
配套推出养老保险政策
“人员分流是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最大的一个难题”,主任郑坤法说,我们一方面对改制单位的在职职工推出单位吸纳、自谋职业等5种分流方法,要求改制后单位原则上需吸纳70%以上的在职职工,且规定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另一方面也为职工提供了多种选择的社会保险政策,职工可自主决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或是继续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这是非常人性化有人情味的一招”,郑坤法说。
选择企业养老保险还是继续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仅与退休后的本人待遇有关,也与本人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相挂钩。宁波建筑设计研究院一姓刘的业务干部,今年49岁,29年工龄,老刘经过反复测算,如果选择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每月自己缴纳的养老医疗等保险费用约200多元,而继续参加事业基本养老保险自己需多交几百元,权衡相比,像他这样的岁数还是继续参加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更合算。
从目前来看,选择企业养老保险和选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几乎各占一半,一般来讲,青年员工多倾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而中年以上则愿意选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