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假期打工维权不易 小刚是新疆大学外语系学生。经人介绍,他和另外几名同学一起帮忙给一家翻译公司翻译一些急件,报酬是每千字五十元。经过小刚和同学们一天一夜的努力,几万字的急件终于翻译完了。小刚算了一下,按照说好的价钱,平均每个人可以得三百元左右。可没想到的是,当他们找到翻译公司讨要报酬时,却遭到了拒绝。这家翻译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称,因为他们翻译得太慢耽误了时间,而且翻译稿中存在许多错误,客户非常不满,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由于此前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双方产生较大的分歧,小刚后来也找了当地派出所、劳动监察大队以及工商所,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现在,他和同学们只得自认倒霉放弃了继续讨要报酬的想法。 •校方:建议成立专门机构替学生维权 学生假期打工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屡屡发生,那么,学生打工维权这把保护“伞”究竟该由谁来“撑”呢? 目前学生假期打工是一种全国普遍存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也是客观的。但现实是,政府相关部门对这方面的规定有些滞后,应当抓紧时间出台相应规定。这不仅仅是为学生考虑,同时也是为许多用工单位考虑。有了明确的规定,即便双方发生矛盾,总是有据可查。如果没有规定约束,弹性越大的空间里往往也越容易出现问题。 校方建议:教育系统可否考虑建立一个专门为学生打工而维权的部门或机构,由其替学生维权,成为学生的“娘家人”、维权的“保护伞”,不至于发生问题后不知该找谁。 •法官:收集证据方便维权 学生利用假期勤工俭学,既锻炼了自己,也可减轻父母的负担,是好事。但最好是在家长或在学校老师的监督下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在哪里打工,一定要告诉家长或亲友。如果工作有危险性,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投了意外伤害、工伤保险等。 另外,法官提醒说,学生单方面签订劳动合同的想法,也许不能得到对方的认可。这个时候学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证明其与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只要能证明你在这个单位或企业工作过就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是劳动者的错误,一旦出事,用工单位仍要承担责任。比如同学们最好结伴打工,不仅可以相互协助照顾,而且一旦出现纠纷彼此也可以作个证明。如果是做促销,可以保留这个公司提供的促销品或是提供的统一的服装等。 •政府部门:严打非法职业中介 各地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将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活动,依法取缔未经许可从事职业中介或人才中介活动的黑中介,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为名进行欺诈、骗取钱财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没有职业中介和人才中介资质从事高校学生打工中介的机构和个人,各地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将给予坚决、从速打击,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保障高校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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